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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752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成文日期 2018-11-08 发布日期 2018-11-08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发〔2018〕17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发〔201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63号文件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6〕3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形成我区改革开放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与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

二、复制推广内容和改革事项

(一)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贯彻落实2016年10月8日公布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16年第3号),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参与外商投资备案办法和备案登记系统的设计。科学制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办事指南,参加上级备案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我区外商投资审批改备案的复制推广工作。

(二)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电子税务,探索开展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业务,实现对纳税人“网上下单、足不出户、送票上门”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发票网上申领。

(三)企业简易注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告知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及时对注销登记规范进行修订,做好该项改革工作。编制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解读材料,通过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加深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该项改革措施的认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做好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把做好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制订具体推进方案,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为复制推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协同单位沟通会商,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等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争取早见实效;对暂不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加以推进。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主动适应复制推广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完善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化系统,加强各管理责任单位与市场主体的对接。

(四)加强工作创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学习借鉴各地自贸区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加强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做到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

(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改革创新经验的宣传力度,以举办政策宣讲会、发布操作指引和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通过多渠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及解读相关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熟悉了解政策,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区商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向有关企业宣传推介相关政策,全力扩大政策知悉范围,使有关企业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附件:1.峄城区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2.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峄城区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忠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褚庆升  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蒋  慧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管办主任

                   谢玉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张  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何  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影视台台长

孟令华  区发改局局长

叶宗国  区财政局局长

贾传科  区环保局局长

李  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峰  区经信局局长

姚为胜  区税务局局长

刘  林  区商务局局长、区房管局局长

张志祥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吕茂法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孙中明  区国资局局长

孙景新  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和项目管理局局长




附件2

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全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峄城区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加快推进全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63号文件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6〕32号)精神,研究制定全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峄城经济开发区、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具体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区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管理服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和简报的编写,以及有关文件印发工作;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协调处理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