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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790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_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0-31 发布日期 2018-10-31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18〕3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峄政字〔2018〕38号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峄经信字〔2018〕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两家单位提出的审核意见。

二、你两家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枣经信字〔2018〕236号》)、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文件《关于水泥企业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枣气综指〔2018〕7号)的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