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5790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8-10-31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峄政字〔2018〕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峄政字〔2018〕38号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峄经信字〔2018〕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两家单位提出的审核意见。
二、你两家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枣经信字〔2018〕236号》)、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文件《关于水泥企业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枣气综指〔2018〕7号)的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7526533 举报邮箱:dsjs@zz.shandong.cn
鲁公网安备 370404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ICP备075002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