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579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发布日期 | 2018-11-07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峄政字〔2018〕4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河流水面增加的耕地纳入占补指标的论证意见的批复
峄政字〔2018〕40号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峄城分局:
《关于对河流水面增加的耕地纳入占补指标的论证意见的请示》(峄国土资字〔2018〕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组织的论证意见,对底阁镇康庄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河流水面增加新增耕地经上级审核后进入耕地占补储备库。
特此批复。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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