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579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峄政字〔2018〕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的批复
峄政字〔2018〕45号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请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的请示》(峄管委字[2018]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请示意见,现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为:东至沿河西路,南至华沃水泥墙南,西至韩楼村西工业路,北至承水路。实际管辖的面积为6.83平方公里。
特此批复。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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