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370404/2022-1579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2-24 发布日期 2018-12-24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18〕4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的批复

峄政字〔2018〕45号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请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的请示》(峄管委字[2018]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请示意见,现明确峄城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为:东至沿河西路,南至华沃水泥墙南,西至韩楼村西工业路,北至承水路。实际管辖的面积为6.83平方公里。

特此批复。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