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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0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1-20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峄政字〔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峄政发〔2019〕2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坚持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明显提升,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全区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实现了安全生产年。现将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底阁镇、峨山镇、坛山街道、吴林街道、榴园镇、古邵镇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阴平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区直部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二、奖惩

对全面完成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底阁镇、峨山镇、吴林街道、坛山街道、榴园镇、阴平镇、古邵镇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对没有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10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对没有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开发区管委会、区卫健局、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水务局等10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对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70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800元。对区融媒体中心授予“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全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赵娅萍    孙彦国    沈  艳      孙中颖      张增碧    樊衢运     秦国耀

齐  健    王莉娜    华  平      杨传海      徐小东    修  东     绪宪法

孙启义    姬  祥    褚夫动      狄冠楠      陈茂峰    梁  雪     孙启锋

刘贵龙    杨玉草    任  振      刘  明(消防)赵  瑞    许  海     张永新

庄云飞    王成龙    陈  亮      马  刚      周  可    韩方圆     杨  军

秦  燕    张  超    贾  健      石启涛      贾  军    李连军     朱贵民

戚敬增    贾继浩    曹  永      孙  强      陈怀珠    尤曙光     马  岱

谢  强    赵正耀    刘  明(水务)白茂虎      李  见    王彩侠     杭洪民

黄  晨    周  江    赵启亮      颜  芳      郭方伦    王海涛     孙启海

李  敏    耿  永    孙延振      张  艳      赵  正    孙启鹏     张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