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636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6-01-22 | 发布日期 | 2016-01-22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1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峄政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街道)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的执政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必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安全平稳的发展环境。
2、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总结、同考核。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区镇两级安委会,并有效加强安委会办公室建设。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召开行业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指标量化、责任规范、考核科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严格目标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5、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战略。要设立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决算。各镇(街道)对公共安全基础建设投入要实行倾斜政策,加大财政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同步。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安全监管设施装备、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
三、突出重点,大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加强安监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安监中队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强化安监中队机构、级别、编制、人员、装备和职责建设,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推进各类改革中要确保安监机构的独立性、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保障好安全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确保满足工作需要。要继续加强村居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进一步延伸安全生产管理链条。要明确入园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准入。
7、落实“党政同责”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党政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并按照《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落实。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通过依法行政授权开展工作。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机械设备、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项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个安全疑点”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会诊式检查、挂牌式督办、休克式治理等手段,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煤矿安全管理,由区煤炭局负责;石膏矿山安全管理,由区建材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由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由区安监局负责;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由区住建局负责;区属企业和全区油气输送管线安全管理,由区经信局负责;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由区质监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教育部门负责;港航安全管理由区港航局负责;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由区公安消防、工商、旅服、文广新、供电部门负责;工商贸安全管理,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293号令)、《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峄政发〔2007〕70号)和《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峄政发〔2008〕98号)精神,由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负责,其中,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管委会与相关镇(街道)因属地关系存在交叉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按税收征管范围分别负责;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区中小企业局和所属镇(街道)负责;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由区公安、安监部门负责;其他行业领域,有关部门都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职责,结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9、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 号)、《枣庄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枣政办发〔2012〕54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和区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峄安发〔2015〕23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格企业安全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10、强化常态安全监管。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季节、行业特点,科学制定集中行动方案,确保实效。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要不间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转变检查方式,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赴现场,暗查暗访。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检查率、整改率、建档率全部达到100%。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安全检查制度。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县级分管领导干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或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科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两次,镇街和部门分管同志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或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三是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并发挥专家作用,以打“三非”、治“三超”、查“三违”为重点,深化执法检查。
11、深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整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区煤炭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深化矿井“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工作。要全面排查整改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要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建材、公安、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加快资源整合,提高矿山开采规模,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建材等部门要抓好在生产石膏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完善“六大系统”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区国土部门要做好已关闭石膏矿山企业采空区治理工作,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做好有关矿山关闭工作,抓好驻矿安监站建设。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公安、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化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对使用液氯、液氨等剧毒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突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品种的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要合理规划新上危险化学品项目,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审批。要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特别要防止个别镇(街道)、村(居)非法生产死灰复燃。要加强批发经营单位和配送网络仓库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老年康复中心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健全消防预警机制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区公安、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认真、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对校车的交通安全,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注重预防,加强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要深化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区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及新农村建设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预防施工坍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城市燃气安全整治,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安监、质监、工商、旅服等单位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要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区经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和区发改、公安、国土、住建、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好省、市、区关于输油管道安全监管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汇报,与管道企业搞好沟通协调,和其他相关部门一道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区质监部门要深化对锅炉、电梯、气瓶、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整治,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准用”制度;要加强地下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实施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和动态监管。要深化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确保旅游景区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同时,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建材、林业、轻工、电力、学校、民爆器材、食品卫生、机械制造、地质灾害、水利渔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12、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事故预防和查处水平。要牢牢抓住“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打击非法非煤矿山由区国土部门实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由区安监部门实施;打击违规违法建筑施工、无证经营燃气、城市燃气管道占压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区住建部门实施;打击违法违规道路运输和驾驶由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部门共同实施;打击油气输送管线非法占压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区经信部门实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由区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区安监部门共同实施;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特种设备由区质监部门实施;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药品和非法诊所由区卫计、药监部门共同实施;打击无证经营、“九小场所”由区工商、文广新、消防等部门共同实施。强化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标准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防非法违法现象死灰复燃。要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13、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一是加强行政许可,狠抓源头监管。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及审查报批工作,从源头上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安全标准化创建任务目标,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中队、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班组建设,切实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调查摸底和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宣传,精心组织好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
14、提高突发事件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救援队伍和装备,做好物资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应对。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区内凡是举办大型经贸、庆典、文体等集会活动,要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密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公安、安监等部门批准备案,坚决把各类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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