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4/2025-0178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25〕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峄政发〔202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5年3月28日,区政府公布了《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区司法局承办的《峄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2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峄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
区司法局 |
2025年3月 |
|
2 |
峄城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5年12月 |
文件文字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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