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4/2026-00503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成文日期 | 2026-09-19 | 发布日期 | 2026-09-19 |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26〕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阴平镇斜屋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峄政发〔2026〕11号
阴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斜屋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斜屋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镇在《规划》实施中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要求;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切实提升村庄发展和建设整体水平。
三、《规划》是村庄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在村庄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规划意识和参与度。
四、《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依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阴平镇斜屋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wps文件PDF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阴平镇斜屋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pdf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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