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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6-00549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10-05 发布日期 2026-10-05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发〔2026〕12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

峄政发〔2026〕12号

榴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请示》(榴政发〔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范围,总规划面积39.34公顷。

二、你镇要按照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要求,加大企业招引力度,着力打造以建材生产、机械加工等重点产业为主,固废综合利用、塑料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允许进入类产业为辅的产业集聚区。

三、你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涉及的范围使用土地,做好相关规划环评手续办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同时,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属地责任,严把项目准入关,推动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附件: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图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图

   














文件文字版:

峄政发〔2026〕12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docx

文件PDF版:

峄政发〔2026〕12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