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4/2026-005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10-05 | 发布日期 | 2026-10-05 |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26〕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
峄政发〔2026〕12号
榴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请示》(榴政发〔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范围,总规划面积39.34公顷。
二、你镇要按照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要求,加大企业招引力度,着力打造以建材生产、机械加工等重点产业为主,固废综合利用、塑料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允许进入类产业为辅的产业集聚区。
三、你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涉及的范围使用土地,做好相关规划环评手续办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同时,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属地责任,严把项目准入关,推动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附件: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图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榴园镇工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图

文件文字版:
峄政发〔2026〕12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docx文件PDF版:
峄政发〔2026〕12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榴园镇部分区域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pdf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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