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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教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14〕27号)等省、市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12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教育教学、德育安全等工作部署和进展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区直学校和镇街教委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修订了峄城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股室、区直各学校、镇街教委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教育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711826)和注册了重要论坛的官方账号,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招生信息公开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对义务教育段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年龄、招生规模、招生秩序等)、高中段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指标生招生计划、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三限生计划等)、录取照顾政策、享受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名单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教育政务信息化建设,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投入专项资金和专门人力,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快了教育政务信息化步伐。一是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利用政府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二是更新了峄城区教育网门户网站版面,为公众提供更多信息服务。三是在各单位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众公开教育方面的大政方针和惠民利民政策措施。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我局把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均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收费、教育教学、招生信息、德育安全等方面信息,提升了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2、公开工作离上级和群众要求有差距。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执行力,促进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
2、加快峄城区教育网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为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8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1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77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7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费用) |
万元 |
0.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9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