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1-09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峄城区财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开展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筹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财政公信力,更好的发挥财政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将需要信息公开的资料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积极推进财政工作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二是稳步实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各项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512月,我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9条。内容涵盖决策公开、结果公开、价格与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信息(含预决算及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收支信息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一些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规范、及时等。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