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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峄城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地公开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等方面信息10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年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文简会,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数量1,无新制定规章,无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年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审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审计项目计划由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批复并组织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内容不一致。

在今后的审计项目计划制定上,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汇报,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峄城区审计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