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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16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峄城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概述

  2023年,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7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起,均及时回复。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监督保障贯彻落实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时间略有延迟、公开内容还难以完全达到社会公众需要等。为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1. 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培训宣传,将相关政策文件继续纳入本单位学法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优化工作作风。

2. 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 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将整合信息和服务资源,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峄城区统计局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