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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16


2023年,峄城区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各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民生工作建设规律和特点,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推进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峄城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稳岗就业方面信息共35条,其中就业政策信息1条、职业指导信息1条、职业培训信息2条、就业服务信息6条、补贴信息25条;社会保险方面信息共28条,其中养老保险信息17条、失业保险信息7条、工伤保险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5条,通过信息公开及时让人民群众了解更多最新人社政策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编写、公开峄城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峄城区人社局收到和处理关于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3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累计150余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府网站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不断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明确监督保障责任。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改进成效:一是扎实做好人社领域各项惠民利企政策的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解读主体、范围和具体操作流程,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落地生效;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提高人社信息公开实效

(二)2023年待改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需要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专职进行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较少,人员配备不足。

(三)2024年改进措施和方向:一是强化指导培训,提升能力水平。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办及区政务公开办领导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分级分类反馈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将工作抓在日常,问题解决在日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健全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对照工作要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涉及我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多个方面业务工作,共9条,我局采纳落实(解决)9条,落实率100%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时限办理完毕并向公众公开。

(四)工作创新情况。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政策,开设一系列的专栏宣传:最是春风暖人心”“就业选家乡 何必去远方栏目发布招聘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发布人社惠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