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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助力畜牧渔业事业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效。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心围绕部门职责工作动态等热点信息,让政务更公开,让信息更透明,让群众更能了解中心工作内容。2023年按要求发布本单位重要决策、通知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原则,2023年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及时发布畜牧渔业领域公告信息,方便民查询信息。加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调整机制。2023中心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率、依申请备案率均达100%。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畜牧渔业领域工作信息。同时,丰富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峄城畜牧”微信公众号作用,灵活发布更新热点、法律法规、领域知识普及信息

)监督保障。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方责任;加大培训力度,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负责管理网站的人员变动较频繁,导致新接手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全面深刻。

(二)改善措施和方向:2024年,中心将严格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要求落实“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准确做好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组织各股室和业务骨干召开培训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年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机关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完成了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本单位的要点。

3.年内没有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没有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事项

5.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如对年报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632-757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