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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印发《2023年峄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单位,督促各部门积极作为、协调推进。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政府办印发文件28个。及时发布区级政策文件及多形式解读,持续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教科文卫、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努力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府管理服务全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优化申请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程序。会同重点单位主动未雨绸缪,注意防患未然,着力梳重点、堵漏洞,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坚持“谁协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协办内容回复真实准确。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以制度建设抓好政府信息统筹管理编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工作机制,协同审议研判区级规范性文件失效文件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本行政机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拓展渠道,完善政务公开自主查阅区,做优特色专区。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省、市年度公开要点,按季度编发政务公开季度通报,摆明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优化调整考核方向,引导各部门、镇街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以督促建、以查促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模式需改进,部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存在人员流动导致工作接续不上的问题;二是公开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需进一步建设。

(二)改进方向

一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印发《2024年峄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问题溯源、责任到人机制,定期下发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优化调整考核方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部门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面对面指导、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培训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高质量完成本年度信息发布任务。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品牌知晓率。加强我区特有的“峄览无余”政务公开品牌宣传,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惠民利民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服务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引导各部门、镇街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不断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意识。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承办0件区人大代表建议,9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截至2023年底,已办理并答复完毕。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对标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全方位打造阴平镇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为一体的透明高效、便民惠企的镇、村两级公开专区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本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q.gov.cn对外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8079175,地址:峄城区坛山路166号,邮政编码:27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