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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30



2023年,峄城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践中。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峄城区司法局依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规范更新信息。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余条,发布通知公告3条,行政复议公开1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2条,并按季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通过“峄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0余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结合实际,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着力完善“峄城区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规范完善政府网站中峄城法制专题—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公开专栏设置,安排专人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切实推动政民有效互动。

5.监督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编制《峄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峄城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向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更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改进成效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得到提高。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进一步拓展,逐步加大了对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司法行政问题的公开力度。

(二)2023年待改进问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工作水平还应进一步提升,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改进措施和方向深入学习《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训练,培养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我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23年底,顺利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将政务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3.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3年度,峄城区司法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按时办理答复,答复率100%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