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公安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峄城区公安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公开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52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260余条,其他渠道公开11条。

2.依申请公开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5年峄城公安分局共受理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涉及保安监管、政策文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统筹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平安峄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5.监督保障峄城公安分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和责任,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支持,情指中心牵头,各警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落实工作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2025年待改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加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文类公开及同步多样性解读。

(三)2026年改进措施和方向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公开方式;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落实分局各单位规范公开公文信息及同步多样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峄城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峄城公安分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2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全部按照程序和规范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度峄城公安分局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35次。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先后被人民公安报、山东法制报、法治网等多家媒体或刊物采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