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9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乡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够精准有力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力不足。
整改内容及成效:
(1)推动学习持续深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0月27日上午,区城乡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2年度第十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秘书参加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党建指导员刘露露巡听,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伟主持学习活动。
会上,李玉伟带领大家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深刻把握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为我们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2)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的工作要求。建立取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台账,合理确定各行业、各用水户用水计划,审批各取水户本年度取水计划。经过核实,未发现超计划取水情况。上报全区年度用水总量3500万m3,在市局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3944万m3之内。下一步将强化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巡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并举一反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
问题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聚焦。
整改内容及成效:
(1)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局党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作用。10月27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经局班子成员研究,对《区城乡水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责任分工任务的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峄城区城乡水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责任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职责划定和任务分工。
(2)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现代水网建设暨重点水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峄城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并于9月获区政府批复。
(二)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举措不够扎实有效方面:
问题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强,构筑防洪安全防线不够稳固。对重点河湖防洪隐患排查不系统,对水利设施运行和工程监管不到位,有的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内容及成效:
(1)加强对水库管理的统筹谋划和科学部署。深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峄城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实施方案》,落实年度水库养护实施方案,制定并定期修订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维修养护相关工程观测设施,完成刘庄西水库坝顶防汛路硬化和李山口、马山套两座水库大坝堤顶路改建;大明官庄等三座水库大坝安装了自动安全监测系统并已投入试运行,主汛期前开展了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抢险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水库管理人员防汛应急水平,同时将水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设立区镇村三级湖长,实现水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2)加快峄城大沙河水系西沙河治理项目建设进展。该项目目前已建成完工,共清淤河道11公里,护坡护砌6公里,建设防汛公路6公里,新建中型桥涵1处主要采用清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问题4:水行政执法工作弱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监管措施“宽松软”。
整改内容及成效:
(1)严厉打击私自打井盗取地下水行为。严格按照《峄城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按要求关停违规自备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督导调度职责。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自备井,移交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对于已封停的自备井,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问题反弹。
(2)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群众地下水保护意识。强化举报电话的公开范围,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用水行为,让举报非法打井成为常态,让非法打井者无处可藏,接到举报,立即行动,查处查看,从严从快、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用水行为。
问题5:“河长制”办公室履行督促指导职能不足,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工作抓得不够实,重点河湖保护治理力度不够大,对“河湖长”履职情况指导监管不到位,部分重点河湖存在问题处置不及时,巡河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内容及成效:
(1)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根据《峄城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峄城区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落实,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2022年度开展了“ 碍洪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河湖管护工作机制,破解水环境治理和一体化管护等难题,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绿”。建成并推广应用“碧水积分”APP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管理维护河湖生态,为逐步实现全民参与共管共护河湖打下良好基础。
(2)切实发挥各级河长应尽的责任。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系单位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河长制八项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乱”问题整改到位。实行河湖长巡河实行周调度旬提醒月通报制度,对河湖建设项目和活动实行常态化监管,区级河长巡河情况由市河长办定期通报,区河长办定期通报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情况并通报至各镇(街)总河长。
问题6: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乏力,项目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党组在完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和压实责任链条方面用力不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够严,压力传导不够实,相关股室“九龙治水、各自为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内容及成效:
(1)严格遵循项目招标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的招标流程。整改后,峄城区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及数据入库服务项目2022年12月16日开标,12月17日-12月19日公示期,公示期无异议,12月20日发布中标通知书。2021年度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寨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22年11月29日开标,11月29日-12月2日公示期,公示期无异议,12月3日-12月5日中标结果公告期,公告期无异议,12月6日发布中标通知书。
(2)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鲁水建函字〔2018〕3号和〔2020〕41号文件。整改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要求收取履约担保等相关保证金,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4家施工单位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农民工保证金缴纳至区财政账户。
(3)强化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整改后,在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建设中,安排人员分片管理、专人对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督促监理单位落实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监理、施工、质量检测单位分别签订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严格执行投资规模调整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变更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实施。整改后,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涉及25个村,实际完成25个村,按照计划完成。
(5)强化工程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做好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对全区小型水库、节制闸等水利设施管理人员、各级责任人员开展了一次学习培训,组织水库三个责任人参加水利部举行的线上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更加了解掌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工作指南,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水库、节制闸等水利设施管理人员,进一步压实了“三个责任人”责任,狠抓“三个重点环节”的落实,更加系统全面的掌握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库安全度汛及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全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牢固,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作风问题不够坚决彻底。
问题7: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水利相关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
整改内容及成效:
(1)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内控审核,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实专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帮助提升财务工作的形式,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越来越规范。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10月底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深入剖析,寻找问题及其思想根源,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前向局党组汇报,积极主动邀请区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领导参会指导,消除监督盲区。
问题8: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不扎实,城市“黑臭水体”未实现动态清零。
整改内容及成效:
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黑臭水体管理制度。整改后,城乡供水排水股人员定期到小河沟(坛山西路至中兴大道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2022年12月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城市黑臭水体小河沟整治开展自查,认定小河沟(坛山西路-中兴大道)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下一步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确保水体消除黑臭不反弹。
问题9: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侵占河堤问题有反复。
整改内容及成效:
加大水利工程河湖管护巡查力度,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护、河湖巡查、考核奖惩等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推动河湖问题动态清零。逐步完善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工作档案,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与巡护,巡河工作做到有去处可寻、有记录可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推进全区河道、水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各镇(街)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加大水库及河道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所辖区域水库及重点河道等度汛水利设施开展防汛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防汛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排除;区河长办、区城乡水务局定期对重点河道、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巡查,对上级反馈河湖“四乱”问题和运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区重点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问题10:党组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国营提水站土地及设施长年闲置浪费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内容及成效:
加强国营提水站的管理管护工作,做好提水站机电设备及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范做好提水站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管理工作人员24小时吃住站上,并对提水站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对提水站管理房、机电设备、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进行资产登记,为全区抗旱工作做好准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632-7711120;
电子邮箱:yccxsw@zz.shandong.cn。
中共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党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