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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坛山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时间: 2023-10-08

    依据《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我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对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坛山店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拟将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坛山店新增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定点)。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向我单位反馈。

    电话:7756008

    邮箱:ycqybj@zz.shandong.cn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0月8日       


供稿: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来源: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