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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实施2023年渔业增值放流活动的公告

来源: 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时间: 2023-11-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落实落地,现结合峄城实际,决定实施2023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1.含义和目的。增殖放流是采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补充和恢复水生生物自然群体、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2.实施意义。通过设施增殖放流活动,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同时也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涵养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的重要举措。

    3.任务目标。根据上级下派任务指标,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计划实施峄城区大沙河城区水系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决定在峄城区大沙河及其分洪道、部分水库以及底阁镇石膏矿塌陷区盛塘湖等公共水域放流鲢鱼、鳙鱼以及草鱼3类鱼种共计142.5万尾。

    4.时间安排。今年增殖放流活动将于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开启,至12月底前结束。

    5.保障措施。一是放流前做好集中宣传,设立放流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放流鱼苗检验检疫,确保鱼种种质符合放流要求;三是做好放流水域的防护,组织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巡河护鱼行动;四是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632-7551325、0632-8015015,严厉打击偷捕、误捕等违法行为。

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供稿: 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来源: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