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4年高考体检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高考体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录取。
报考军事、公安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二、体检工作日程
体检项目 |
时间 |
地点 |
体检单位 |
化验 常规 透视 |
3月11-15日、18日 |
枣庄一中 东校 |
枣庄一中 |
3月19日 |
峄州中学 | ||
3月20日 |
博文中学 | ||
3月21日 |
职业中专 | ||
3月22日 |
职普融通、社会考生 | ||
复检 |
3月25日 |
区人民医院 |
|
三、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务于当天早上7:30前到达体检地点,注意空腹。
2.参检考生体检时要携带身份证,社会考生现场缴纳体检费。
3.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体检结果要由考生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确需复检的考生,经学校申请,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于3月25日早8:00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五、体检流程
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
2.社会考生22日早7:30在枣庄一中东校南门门口广场集合。
具体流程如下:缴纳体检费→领取流程引导单→全程由引导员带领体检→体检完成将流程引导单签字后交给引导员(请确保体检项目没有遗漏)→领取体检告知书并签字确认(22日下午3点后领取)→如有疑义可申请复检→3月25日组织复检。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峄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