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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全区7处车辆扬撒违法行为自动抓拍点的公告

来源: 峄城区交通运输局时间: 2024-06-25

    为有效遏制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峄城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全区7处车辆扬撒违法行为自动抓拍“非现场”执法点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信息采集地点

    一、G206国道峄城区超限检测站检测点(K721+600),实行全路面单向24小时抓拍,采集自北向南行驶货运车辆信息。

    二、G206国道阴平镇金寺南检测点(K726+543),实行全路面单向24小时抓拍,采集自北向南行驶货运车辆信息。

    三、S241临徐线吴林检测点(K367+811),实行全路面单向24小时抓拍,采集自北向南行驶货运车辆信息。

    四、S318郯薛线峨山东检测点(K43+400),实行全路面双向24小时抓拍,采集双向车辆信息。

    五、X034平冯线峨山镇城前村南检测点(K7+662),实行全路面双向24小时抓拍,采集双向车辆信息。

    六、X033峄金线大转弯南检测点(K7+032),实行全路面双向24小时抓拍,采集双向车辆信息。

    七、X017台韩线双楼桥西检测点(K21+896),实行全路面单向24小时抓拍,采集双向车辆信息。

    二、处罚依据

    货运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交通运输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信息按照违法程度不同,处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5日         


供稿: 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来源: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