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峄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来源: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时间:
2024-08-14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4年8月14至2024年8月20日
监督电话:0632-7507725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