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峄城区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7-25 来源: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监督电话:0632-7507725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7月25日
供稿: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来源: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