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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峄城区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来源: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时间: 2025-07-25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监督电话:0632-7507725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7月25日       


供稿: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来源: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审核人:朱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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