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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峄城区峨山镇 时间: 2024-02-06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峨山镇人民政府(峨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3.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情况。

6.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

2.“幸福峨山”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峨山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当面申请。

地址:峄城区峨山镇政府驻地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78110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峄城区峨山镇政府驻地,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313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峨山镇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277313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7811003  

电子信箱:eszzfadmin@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行政复议 办公室电话:0632-7716058

传真:0632-7752148

电子邮箱:ycqsfjfyk@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632-7739605

传真:0632-7739712

电子邮箱:ycqrmfyadmin@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峄州路21号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2-06    来源: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峨山镇人民政府(峨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3.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情况。

6.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

2.“幸福峨山”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峨山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当面申请。

地址:峄城区峨山镇政府驻地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78110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峄城区峨山镇政府驻地,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313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峨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峨山镇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277313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7811003  

电子信箱:eszzfadmin@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行政复议 办公室电话:0632-7716058

传真:0632-7752148

电子邮箱:ycqsfjfyk@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632-7739605

传真:0632-7739712

电子邮箱:ycqrmfyadmin@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峄州路21号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