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告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
公 告
为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区政府决定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房屋征收范围
范围一:东至丁桥路,西至玉昊超市西第一个胡同,南至福兴路,北至王府庄路。
范围二:东至丁桥路,西至宏学南路,南至王府庄路(含),北至民主路。
以上征收范围一、范围二的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三、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峄城区丁桥路东片区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单位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实施期限、搬家期限、过渡期限
(一)房屋征收实施期限: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2 日,期限20天。
(二)搬家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7日,期限10天。
(三)过渡期限(产权调换):高层、商业用房,2024年11月2日至2027年11月1日,共36个月(具体期限以结算上房时间为准)。
七、被征收人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相关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按规定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八、被征收人如对公告公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