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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告

来源: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时间: 2024-10-14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

  

为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区政府决定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房屋征收范围

范围一:东至丁桥路,西至玉昊超市西第一个胡同,南至福兴路,北至王府庄路。

范围二:东至丁桥路,西至宏学南路,南至王府庄路(含),北至民主路。

以上征收范围一、范围二的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三、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峄城区丁桥路东片区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单位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实施期限、搬家期限、过渡期限

(一)房屋征收实施期限:20241014日至2024112 日,期限20天。

(二)搬家期限:20241018日至20241027日,期限10天。

(三)过渡期限产权调换)高层商业用房2024112日至2027111日,共36个月具体期限以结算上房时间为准)。

七、被征收人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相关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按规定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八、被征收人如对公告公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4    来源: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

  

为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区政府决定对丁桥路东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房屋征收范围

范围一:东至丁桥路,西至玉昊超市西第一个胡同,南至福兴路,北至王府庄路。

范围二:东至丁桥路,西至宏学南路,南至王府庄路(含),北至民主路。

以上征收范围一、范围二的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三、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峄城区丁桥路东片区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单位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实施期限、搬家期限、过渡期限

(一)房屋征收实施期限:20241014日至2024112 日,期限20天。

(二)搬家期限:20241018日至20241027日,期限10天。

(三)过渡期限产权调换)高层商业用房2024112日至2027111日,共36个月具体期限以结算上房时间为准)。

七、被征收人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相关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按规定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八、被征收人如对公告公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