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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峄城区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0-07-16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

四、申请主体

企业在职职工

五、受理条件

201911日至20201231日,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七、办事流程

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不能欠费),并在证书批准日期12月内,通过山东省人社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峄城区电话:0632-8056705

十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峄城区坛山东路市民中心二楼东首A008窗口




2020年峄城区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7-16    来源: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

四、申请主体

企业在职职工

五、受理条件

201911日至20201231日,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七、办事流程

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不能欠费),并在证书批准日期12月内,通过山东省人社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峄城区电话:0632-8056705

十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峄城区坛山东路市民中心二楼东首A008窗口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网上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