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员徐一菂解读《峄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峄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
12月17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峄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峄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的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峄城区融媒体特约新闻评论员徐一菂就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大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强调要取消各种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
二、起草依据
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2021年2月19日,枣庄市司法局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1年9月26日,枣庄市司法局印发《枣庄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
三、出台目的
文件将成为峄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
四、起草过程
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法律专家的论证审查。
五、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事中事后核查制度。针对证明事项特点、风险等级和信息化建设状况等因素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二是建立全流程各环节风险点防范机制。制定防控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虚假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证明事项确定上,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是严格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后续工作考虑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是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七、关键词解释
证明: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八、注意事项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时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新治理模式,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解读人:新闻评论员徐一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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