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兴堂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实行山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7月16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实行山长制工作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目的
为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山体,加强矿山资源管理,系统提升我区山体生态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全面实行山长制工作方案》(枣政办字〔2021〕1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起草过程
文件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前期根据程序,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由区自然资源局汇总修改后呈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山体保护范围。
(二)加快破损山体修复治理。
(三)建立联合执法山体保护机制。
(四)加强绿色矿山建设。
(五)依法规范涉山用地行为。
(六)依法调处山体权属纠纷。
五、执行标准
(一)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山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维护山体生态功能。
(二)坚持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综合运用行政、市场和科技手段,解决山体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矿山变青山、危山变金山。
(三)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山体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山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
六、后续工作考虑
(一)加大资金投入。要切实做好山体保护资金保障,确保山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实行有奖举报。山体所在镇(街)对每宗山体均设立公示牌,标明山长名单、职责、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需要区山长制工作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知晓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互通共享。
(四)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山体保护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查处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山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山体生态环境意识。
解读单位: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兴堂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2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