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谢玉丹解读《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枣庄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21〕11号),从多角度对全市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出规划。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枣庄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21〕11号)、《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决战“工业强区、产业兴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方案》(峄发〔2021〕4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企业上市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峄政发〔2018〕10号)及《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峄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峄发〔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
三、文件出台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业强区、产业兴区”等重大任务落地落实,为我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特出台本意见。
四、起草过程
为做好起草工作,区金融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起草小组,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在区直相关部门、企业、银行机构中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和调研情况,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五、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包括目标任务、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推动资本市场加速崛起、搭建金融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各类主体招引金融企业、政策执行有关规定、附则等七部分内容。
1、目标。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金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区基本形成运营管理规范、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产融结合紧密、行业发展协调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
2、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引进异地金融机构、新设法人金融机构、设立股权投资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助。
3、推动资本市场加速崛起。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多途径上市、健全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加大直接融资补贴力度,对符合政策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和政策扶持。
4、搭建金融综合服务网络。积极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推进“信易担”试点、强化应急转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应急转贷公司予以奖励。
5、鼓励各类主体招引金融企业。强化金融企业招引,对符合条件引荐人或团队给予补助。
6、政策执行有关规定。
7、附则。明确机构认定条件及解释权限等问题。
六、后续工作考虑
由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推动《关于加快峄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地实施。对于常规项目,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实项目资质并落实奖补政策;对于对我区现代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研究补助政策。
七、关键词解释
境内上市企业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境外上市企业是指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得到省级及以上上市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挂牌企业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经省政府认可的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
八、其他事项
本政策所称引荐人,是指引荐法人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到峄城,并实质性促成机构落户,经金融机构书面认定为引荐人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和自然人(金融机构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一个机构只认定一个引荐人。
本政策所称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主管地均在峄城并经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享受本政策的金融机构,所获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支持自身发展,机构应承诺存续期内不迁离我区,确需迁离的要及时退回所享受的补助资金。
九、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谢玉丹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8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