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财政局局长叶宗国解读《峄城区政府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3月3日,区政府印发《峄城区政府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目的
为加强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节约使用政府资金,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科学,资金保障可靠,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监督有力的工作程序,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的要求,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据
政府财政预算评审是政府财政预算重要组成部分,为更规范的把政府资金使用形成一个全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枣庄市市级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文件制定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多次召开预算、国库、政府采购等会审会议,经局党组研究同意,送峄城区司法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并经区政府同意。
四、文件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六章、二十六个条目,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对政府财政预算项目进行全过程评审。二是评审范围和内容。三是职责划分,明确了政府财政预算评审中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四是评审实施,完善了政府财政预算评审流程。
五、后续工作考虑
在本办法出台的基础上,将严格规范政府财政预算评审各个环节的管理规程,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政府资金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使政府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保障政府资金使用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六、问题答疑
1、本办法所称政府财政预算评审,是指由财政部门对区政府财政预算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评审评价和对政府安排的其他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政策性、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行为。
2、政府财政预算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先评审、后招标”,“先审计、后拨款”,“先评审、后决算”,“先审计、后转交”的政府投资全过程评审工作机制。
3、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财政预算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财务决算全过程评审,负责对政府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筹集、拨付、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事项
原《峄城区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峄政发〔2018〕13号)从时效性、实用性已不能满足目前我区实际需求,原文件从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财政局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财政局局长叶宗国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