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孙文晋解读《创建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
6月2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创建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峄政办字〔2022〕11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为示范带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细落小,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有力压降较大及以下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2〕5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枣庄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枣农机字〔2022〕9号)要求,结合我区农机工作实际开展,为全市第一个申报创建。
三、文件出台目的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健全监管网络,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
四、起草过程
2022年6月10日向各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修订;6月21日区政府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二是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四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检查。五是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报废农机登记管理,并落实补贴政策。六是加强对农机驾驶培训监督管理。七是强化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规范农机事故统计。
六、后续工作考虑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检查活动,在抓源头、查隐患、补漏洞上下功夫,预防和杜绝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七、问题答疑
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创建主体为原峄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峄城区在2012年成功创建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2013年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有效期限五年。“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和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申报主体为区、镇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应急管理局为具体实施部门。
八、创建意义
通过创建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做到宣传引导“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农机安全的意识和满意度;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农机行业各类隐患。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运行进一步规范,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贡献“平安农机”力量。
九、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孙文晋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1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