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解读《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食品健康要求越来越重要,食品安全关系的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峄城区实际,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研究起草了该文件。
一、文件起草过程
经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起草了《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初稿)》,其间,邀请动物疫病防控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区政府领导审签后印发。
二、制定文件目的
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监管,进一步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部署了科学设置联防联控检查点、依法开展生猪调运车辆专项整治、依法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四项重点整治工作,明确了联合行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时间安排等保障机制。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调度通报专项行动进度,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开展联合行动,推动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五、专业术语解释
私屠滥宰: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
政策咨询电话:0632-79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