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解读《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3月14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峄政办发〔2023〕3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新要求,有必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继续实施《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文件出台目的
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激发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四、起草过程
前期专门成立了《奖励办法》起草工作小组,在认真学习研究全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其间,书面征求了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共38个单位的意见,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并在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形成《奖励办法》。
五、文件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分为总则、适用范围、奖励资金来源、奖励办法和标准、申报与审定、资金拨付与管理、附则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规定了受奖励的生产经营单位须在本区注册、生产经营,同时也规定奖励办法适用的行业,明确做好奖励资金预算并列入区应急局等部门的年度预算,并说明是对上年度达标的企业进行奖励,明确奖励金发放要求,企业对奖励金的分配使用等。
六、后续工作考虑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增强可操作性。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强化职责监督,做好组织协调、职责监督等工作。同时全力推动落实,做好和各部门协同配合。
七、关键词解释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八、其他事项
文件强调要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公众引起重视;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引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另外,新闻媒体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新闻报道。
九、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5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