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局长李玉伟解读《峄城区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8月14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峄政办发〔2023〕6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四水四定”原则,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城市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而开展的专项行动。同时,该项工作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地下水监管要求,规范全市取用水秩序,巩固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要求。
二、决策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备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三、出台目的
通过开展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兴建地下水工程。坚决遏制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取用水户用水行为,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水平,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
四、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完成了方案初稿,组织相关人员对初稿集中研讨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镇街、部门的意见,结合部门单位反馈建议,形成正式稿。
五、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保证措施三方面内容。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保障用水安全,二是落实属地管理,三是坚持规范整治。活动分为六个阶段,分别为宣传动员、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敷设管材;引水入户;自行封停;强制封停;长效巩固。
六、后续工作考虑
成立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将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部署推进,常抓不懈。
七、关键词解释
自备井:全称自备水源井,是相对于城市公共供水而言的,主要是一些取用水单位、个人开凿的、供自身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井。
八、其他事项
(一)执法范围
(1)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自备井,审批机关不得批复取水许可。现有的自备井限期封闭。
(2)凡是已接入公共供水管网且能够正常供给的,自备井一律封填。
(3)已接入公共供水管网但不能够正常供给的,限期整改后封填自备井,整改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4)公共供水管网保障能力之内未接入的,限期接入自来水后封填自备井,整改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5)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用水原则上全部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不再保留自备井。
(6)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井取水户(家庭零星非经营性自备井取水除外)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办理合法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税。
(二)执法程序
对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强行封井,封井费用由取用水户自行承担。
九、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解读人:李玉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