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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 2024-04-24

近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部署,深化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市政府决定开展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为纵深推进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筑牢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根据《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卫健局牵头起草了《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二、决策依据

文件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的意见》及《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目标

——样板村卫生室建设,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不少于10个、20个、30个。

——一体化村卫生室(含村卫生室服务点)房屋产权公有化率,2024年、2025年分别达到70%、100%。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50%、55%、60%。

——识别和初步诊治 20 种及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的村卫生室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 90%、95%、100%。

——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村卫生室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 80%、85%、90%。

四、重要任务

《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的16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实施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的“施工图”。

1、基础设施提升

一是突出样板引领。按照《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建设市级样板村卫生室。着力提升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二是扩容中医服务。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技术服务提供和诊疗设备配置,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样板村卫生室全部设置“中医阁”,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2024年、2025年、2026年,设置“中医阁”的村卫生室分别达到10%、20%、25%。三是推进产权公有。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进程。实行政府(集体)建设、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产权完全公有,镇(街)和村(居)委会不得挤占村卫生室业务用房。

2、人才队伍提升

一是完善人员配备以镇(街)为单位,按照常住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样板村卫生室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其中至少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鼓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选派驻村医生,择优返聘离职乡村医生。二是拓宽招引渠道。利用“榴枣归乡来峄”等人才招引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机制,招聘一批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三是开展能力培训按照市乡村医生“千医培训”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区乡村医生轮训一遍。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3、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增加医疗供给加强村卫生室便利化、适老化改造,探索增设特色诊疗项目,鼓励开展心电图检查、胎心监护、康复理疗、居家养老等服务,大力提升就医体验。不断提高传染病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筑牢传染病防控网底。二是深化公卫服务引导乡村医生规范开展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合理确定镇村两级分工,乡村医生承担不低于40%的任务量。完善村级经费“先预拨、后结算”机制,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按照季度和年度做好精细化结算。全面实施医防融合一体化诊疗服务模式,实现“三高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支持乡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担责任,健全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强化信息赋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平台和“三高六病”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HIS、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随访及查体等5个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2024年“智医助理”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力争2025年实现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启动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专家坐诊、卫生支农、义诊巡诊、第一村医驻村帮扶以及云巡诊车流动医院等措施,下沉村卫生室开展医疗服务,顺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现技术能力、治疗病种和床位资源下沉。每年选取10个薄弱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区级财政按照每个卫生室15万元的标准拨付资金。2024—2026年,选取3个确需重建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投入金额,区级财政按照不高于30万元标准拨付奖补资金。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多种模式强化对口支援,加强设备、技术、人才等援助,提升村卫生室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规范管理提升

一是实施一体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考核。以镇(街)为单位,由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评价实行“六统一”管理。二是健全评价机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群众满意度、学习培训、医德医风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测评,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执业行为。规范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乡村医生要依法注册,持证上岗,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等行为。

5、运行保障提升

一是严格经费管理。持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经费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鼓励采取区域内村卫生室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二是落实职业保障。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区级财政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三是优化医保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保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元,2025年底前提高到300元。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推拿、针灸、艾灸等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村卫生室医保支付范围。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开展的心电图等一般检查服务项目,可参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下沉到村卫生室。

6、保障措施

为确保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实施方案》从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凝聚各方合力、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五个层面强化了保障措施,并将《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枣庄样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附后,明确了样板村卫生室建设8个方面37条具体标准和中医阁建设6个方面14条具体标准。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07086

文字解读:《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 2024-04-24    来源:

近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部署,深化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市政府决定开展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为纵深推进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筑牢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根据《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卫健局牵头起草了《峄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二、决策依据

文件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的意见》及《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目标

——样板村卫生室建设,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不少于10个、20个、30个。

——一体化村卫生室(含村卫生室服务点)房屋产权公有化率,2024年、2025年分别达到70%、100%。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50%、55%、60%。

——识别和初步诊治 20 种及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的村卫生室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 90%、95%、100%。

——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村卫生室占比,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 80%、85%、90%。

四、重要任务

《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的16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实施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的“施工图”。

1、基础设施提升

一是突出样板引领。按照《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建设市级样板村卫生室。着力提升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二是扩容中医服务。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技术服务提供和诊疗设备配置,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样板村卫生室全部设置“中医阁”,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2024年、2025年、2026年,设置“中医阁”的村卫生室分别达到10%、20%、25%。三是推进产权公有。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进程。实行政府(集体)建设、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产权完全公有,镇(街)和村(居)委会不得挤占村卫生室业务用房。

2、人才队伍提升

一是完善人员配备以镇(街)为单位,按照常住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样板村卫生室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其中至少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鼓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选派驻村医生,择优返聘离职乡村医生。二是拓宽招引渠道。利用“榴枣归乡来峄”等人才招引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机制,招聘一批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三是开展能力培训按照市乡村医生“千医培训”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区乡村医生轮训一遍。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3、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增加医疗供给加强村卫生室便利化、适老化改造,探索增设特色诊疗项目,鼓励开展心电图检查、胎心监护、康复理疗、居家养老等服务,大力提升就医体验。不断提高传染病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筑牢传染病防控网底。二是深化公卫服务引导乡村医生规范开展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合理确定镇村两级分工,乡村医生承担不低于40%的任务量。完善村级经费“先预拨、后结算”机制,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按照季度和年度做好精细化结算。全面实施医防融合一体化诊疗服务模式,实现“三高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支持乡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担责任,健全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强化信息赋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平台和“三高六病”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HIS、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随访及查体等5个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2024年“智医助理”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力争2025年实现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启动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专家坐诊、卫生支农、义诊巡诊、第一村医驻村帮扶以及云巡诊车流动医院等措施,下沉村卫生室开展医疗服务,顺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现技术能力、治疗病种和床位资源下沉。每年选取10个薄弱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区级财政按照每个卫生室15万元的标准拨付资金。2024—2026年,选取3个确需重建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投入金额,区级财政按照不高于30万元标准拨付奖补资金。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多种模式强化对口支援,加强设备、技术、人才等援助,提升村卫生室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规范管理提升

一是实施一体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考核。以镇(街)为单位,由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评价实行“六统一”管理。二是健全评价机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群众满意度、学习培训、医德医风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测评,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执业行为。规范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乡村医生要依法注册,持证上岗,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等行为。

5、运行保障提升

一是严格经费管理。持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经费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鼓励采取区域内村卫生室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二是落实职业保障。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区级财政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三是优化医保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保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元,2025年底前提高到300元。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推拿、针灸、艾灸等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村卫生室医保支付范围。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开展的心电图等一般检查服务项目,可参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下沉到村卫生室。

6、保障措施

为确保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实施方案》从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凝聚各方合力、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五个层面强化了保障措施,并将《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枣庄样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附后,明确了样板村卫生室建设8个方面37条具体标准和中医阁建设6个方面14条具体标准。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0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