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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峄城区司法局局长宋嘉卫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司法局 时间: 2024-07-19


  7月16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峄政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为建设法治政府、健康生态宜居宜业新峄城提供法治保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任务措施: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加强记录归档和结果运用;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规范事前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中,主动公示执法身份,做好告知说明,政务服务窗口明示岗位信息;规范事后公开,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动态更新信息内容。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按规范归档保存。完善文字记录,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及内部审批全流程记录的基本形式,确保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规范执法案卷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峄城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632-7711125


文字解读:峄城区司法局局长宋嘉卫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9    来源:


  7月16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峄政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为建设法治政府、健康生态宜居宜业新峄城提供法治保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任务措施: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加强记录归档和结果运用;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规范事前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中,主动公示执法身份,做好告知说明,政务服务窗口明示岗位信息;规范事后公开,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动态更新信息内容。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按规范归档保存。完善文字记录,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及内部审批全流程记录的基本形式,确保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规范执法案卷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峄城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632-77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