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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6-21 发布日期 2022-06-21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发〔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峄城经济开发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峄政办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区、产业兴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峄城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投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快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条,努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双招双引”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聚集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2、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入驻开发区企业(项目)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对入驻开发区新建项目、投产企业改扩建项目、租赁标准厂房的项目、现有企业等实行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

二、入驻条件

1、入驻开发区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要求,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2、入驻开发区企业(项目)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原则上不低于省级经济开发区标准,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效后,年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

3、对于急需引进的战略新兴产业或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在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等方面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三、入驻程序

1、项目引荐单位或企业需向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投资方信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资料。管委会根据提报资料,3日内反馈项目是否准入意见。

2、符合入驻标准的项目,经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议通过后,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确定项目选址。项目引荐单位或者外来投资者同时向管委会提供厂区布局图、平面图、效果图、主要建筑物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报备正式合同,便于开发区做好项目服务管理。

3、企业(项目)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等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办理用地、规划和施工等建设手续后,方可施工。厂区外观设计和建筑风貌要符合开发区整体规划。

四、项目管理

1、入驻开发区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工期管理,项目原则上一次性投资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一次性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设计,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分期计划进行建设。

2、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中,均应设定对赌条款,明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内容和违约责任。

3、管委会负责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汽、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工农关系协调。厂区内的工程建设实行封闭管理,建设过程中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及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

4、管委会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监管,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通过现场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项目引荐单位和投资商即时整改。对未严格履行合同的项目,不得享受《峄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峄发〔2020〕6号)中相关优惠政策。

5、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闲置用地项目,由区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收缴闲置费;2年未动工建设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由区自然资源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6、对长期停产半停产、亩产效益较差的低效用地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按照“谁招引,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推进,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协议置换、依法收回等方式处置。

五、营商服务

1、对入驻开发区企业(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管理。为每个重点项目明确1名“项目服务专员”,对企业从项目注册、手续办理、落地建设、生产经营到注销退出阶段的所有事项全程帮办、代办兜底服务。加大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聚焦“企业服务”和“园区管理”内外两条主线,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变更、注销等系列方便、快捷的代办服务,为园区提供招商服务、项目管理、财税管理、产业分析、数据统计等智能辅助,实现企业办事更简便、少跑腿、更省时、园区服务更优质。

2、规范开发区内涉企检查行为,本着控制检查频次、注重服务质量、减少对企干扰的原则,除国家、省和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整治外,区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卫生防疫、市场监管等执法检查活动,要提前告知管委会。

3、建立开发区内企业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管委会要加强与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榴园镇等单位的沟通,由管委会定期召集联席会议,汇总收集执法计划,进行会商,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执法检查行为,入企检查要制定并提前发放入企检查明白纸,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

4、开发区内基础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建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区住建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供电中心、榴园镇等单位参与,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加强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5、由管委会组织重点企业,对区级和双管的执法单位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6、入驻开发区企业(项目)在管委会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落实职工相关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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