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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9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10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20〕15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字〔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峄城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峄城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6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为更好推进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的总体要求,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八大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城市市容整洁有序、生活交通便利安全、公共空间明显增加、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特色魅力充分彰显,城市的精致化、生态化、智慧化、人文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明显提高,城市魅力得到精美呈现。

二、主要内容

(一)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开展精致城市设计。编制我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方案,完善文旅商业区、人文复兴区、产城服务区等区域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设计指引。扎实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创新城市风貌元素,打造三城美膳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任务排在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以下不再单独说明)

2.推进重点领域建设。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功能。推进立体交通发展,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完善丰富旅游配套,借助冠世榴园景区,打造“王府山历史文化街区等夜游经济亮点。开展市政道路维修、植树增绿等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3.完善城市风貌特色。新建建筑严格外立面设计管控。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立面。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完成对大型建筑、住宅区、道路不规范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规划区内逐步取消立柱和楼体楼顶广告牌匾。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查保护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对基督教堂、老西门等进行修缮。(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4.实施细部美化工程。简洁装饰城市家具,提升城市雕塑、小品、喷泉、绿化等艺术美感。开展城市公共环境标识设计。基本完成具备条件的城市架空线整治,逐步消除城市“蜘蛛网”。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实施街道、商业区、重点旅游区景观照明。(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峄城供电部、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铁塔公司、区中广有线公司)

(二)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5.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各类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实施文体片区、承汇片区、前湾片区等海绵城市项目。健全完善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完成小河沟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阶段验收。2020年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完善供水排水管理。实施水厂升级改造,安装水质远程监控系统,保障供水水质;加快老旧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全区每年新建改造雨污水管网5公里以上。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城乡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7.推进城市生态增绿。规划建设城市绿心、郊野公园、儿童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完善城市绿道系统规划,加快绿道建设,每年建成不低于1公里绿道。推广立体绿化和生态街巷建设。加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力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8.加强城市山体保护。强化山体风貌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修复山体生态环境。具备条件的城市山体,完善防火、步道、浇灌、环卫等设施,建设坛山公园、环山绿道,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和居民休闲空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坛山街道、榴园镇)

(三)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9.强化建设扬尘治理。城市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治理6项措施。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实现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渣土运输严格执行“十个必须”。(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0.强化城市环境治理。探索完善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分为39个网格,实行路长制度,市容管理任务细化到人。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推进道路深度保洁。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1.强化车辆排气管控。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实行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等新增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邮政公司)

(四)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2.加快路网精致提升。优化交叉路口交通组织,城市主干道实现人车分流。完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步道、交通信号、绿化等道路配套。打通仙坛南路、榴园东路、峄州东路、宏学南路等各类“断头路”。改造提升破损路面,实施背街小巷整治,开展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推广街区制,促进支路、街坊路“微循环”,疏通区域道路网络。建设福兴东路地下综合管廊,积极推进管线入廊。(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每年建设公共林荫停车场2处,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完善文体中心等公共停车场建设。规范停车管理,除公共停车位严禁随便停车。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在密集停车区域设置停车导流电子屏,缓解停车压力。(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4.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完善261路、262路城区公交和石榴园景区公交运行。统筹布局公交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实现中心城市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完善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灵活设定专用时段。加快推进在各类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场所以及充电桩、充电站等设施。规范共享单车管理。优化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交通设施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15.严格违规行为管理。合理规划设置农贸市场、物流网点、餐饮摊点、便民服务点等社区配套设施。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引导商户“退路进厅(室)”。引导马路市场、流动商贩规范经营。重点针对城区内峄州路、坛山路、承水路、解放南路、峄山路、宏学路、仙坛路等无照经营、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道路占掘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五)生活服务提升行动

16.实施便民利民工程。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翰林、峄州、荀子、鹭鸣山庄幼儿园等中小学校,改扩建枣庄一中东校,下大气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均衡全区教育师资,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常态化,争创优质均衡示范县。建设鹭鸣山庄、仙坛农贸市场,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通过改善就医环境、建设智慧医院、普及预约诊疗、推广临床路径、增强合理用药等方式补齐社区医疗服务短板。启用文体中心,构建“15分钟健身圈”。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学校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地。利用城市公共区域空白用地,建设绿色街头游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林街道、坛山街道、榴园镇)

17.提升城市居住环境。有序推进府顺花园、建筑公司宿舍、商城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完善水电气、安防等设施,将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完善无障碍设施。提高棚改项目建设质量,打造功能完善的安置小区。(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城乡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峄城供电部)

18.改进物业服务管理。落实好《关于峄城区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峄城区无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建立物业整治攻坚台账,加强专项巡查和日常检查。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每年培育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品牌企业。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

(六)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9.提升城管执法水平。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厘清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全面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

20.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将城管投诉热线纳入数字化平台,并与“榴乡诉递”综合指挥平台进行有效对接,实现了资源整合和共享,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将环卫、市政、渣土运输等重点环节和区域纳入数字化监控系统,实现数字城管三级覆盖。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化统一管理。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府办<大数据局>)

21.推进社区治理建设。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实行党建引领“满意物业”“温馨家园”工作机制,鼓励物业企业成立物业党支部,将“红色物业”打造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成立峄城区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编制《峄城区社区工作事项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协商议事共建共治体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持续治理违法建设,开展“无违建镇街”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林街道、坛山街道、榴园镇)

22.推进生活垃圾治理。2020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府机关、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物业化小区优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提档升级公厕质量。(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直各大企业)

(七)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23.强化安全空间管控。严格易爆品经营个体的安全监管,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取设点连锁经营模式,保障经营销售环节安全。严格商超、农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空间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提高设计建设标准,弘扬“工匠精神”。依法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重点工程抗震等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

25.确保设施运行安全。深入开展水气热、消防、道桥、垃圾处理、排污水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落实户外广告牌、建筑附着物管护责任,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6.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专家队伍,配强装备设备,强化技能训练。完善鹭鸣山庄、仙坛苑广场、文体中心3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文明行为促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品德礼仪课程进校园,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加大对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行为管理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8.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引导党员定期参与扶危助困、交通疏导、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文明宣传等工作,将志愿服务作为规范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吴林街道办事处、坛山街道办事处、榴园镇)

29.提升便民服务效率。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落实好《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峄城区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展示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0.推进信用峄城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按市统一部署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发挥“信用枣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平台作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成立峄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指导、分解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支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筹集项目资金。重点推进有利长远、非经营性、短板明显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在各类规划中,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者出具的同意工程用地证明材料以及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办理市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的证明文件。

(三)实行试点引领。培育峄城文体片区(北起坛山路,南至承水路,西起仙坛路,东至枣台复线)作为市级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把城市品质提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城市品质提升与环保督察、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结合,加强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区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建立城市品质提升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力物力组织实施。




文件文字版:

附件:峄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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