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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7136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成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日期 2022-09-1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垃圾分类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22〕16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峄政办字〔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1〕10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2〕1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探索创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垃圾分类示范街区建设,形成成熟的经验模式。

到2022年年底,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积极创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建立全过程分类体系

(一)明确分类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市相统一,也可因地制宜参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 -2021)实施。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

(二)推动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淘汰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倡导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避免浪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规范各类别垃圾收集容器的颜色和标志标识,分区域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推进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建设。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员监督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杜绝“滴洒漏”问题。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厨余垃圾运输方式。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五)提升分类处理能力。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则,加快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确保经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其他垃圾按照现有模式全部进行焚烧处理,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垃圾专业处置企业收运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加强管理和监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六)强化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合理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三、推进模范试点建设

)加强公共机构示范带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打造一批行业模范单位。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

(八)深化城乡试点模范创建。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示范镇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范村庄、模范镇,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四、推动全社会习惯养成

(九)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将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居(村)工作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十)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推进校园宣传环境建设,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课程教学、实习实训中,促进良好习惯养成。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向家长及社会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十一)健全社会服务体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鼓励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居民群众正确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

(十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各类新闻媒体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典型选树。把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美丽庭院”、绿色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模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五、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十三)加强政策保障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十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财政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理、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创新问题。(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六)加强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每季度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评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十七建立工作责任制。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垃圾分类的协调推进、标准制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坚持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  妍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吴敬雷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志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主任

杜  磊  团区委书记

谭  宁  区妇联主席

侯晓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褚晓知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勇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顿星芳  区科技局局长

张永政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广银  区民政局局长

叶宗国  区财政局局长

徐兴堂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贵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  永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文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子人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张庆春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其成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金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颜成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  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龙  超  区税务局局长

吕鹿鸣  底阁镇镇长

张光春  峨山镇镇长

陈文超  吴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新涛  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旭  榴园镇镇长

郝  健  阴平镇镇长

王运宝  古邵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颜成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许锋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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