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支持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经枣庄市双拥办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招募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招募活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二、招募原则
按照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应选尽选的原则。
三、招募条件
1.申报企业或社会组织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纪录。
2.申报企业或社会组织应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或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3.申报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具有广泛认知度和影响力,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连锁企业优先考虑;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4.优先选择有能力直接服务保障部队遂行军事任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涉外企业和组织一律不纳入招募对象。
四、招募方式
1.报名。有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的PDF版: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民政部门依法审验合格的批复文件、法人身份证、填写盖章的《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中央、省驻枣企业,市属企业和市管社会组织相关材料发至市双拥办邮箱,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各区(市)双拥办邮箱(见附件2)。
2.审核。市、区双拥办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资格进行审核。
3.公示认定。对审核合格的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核准认定。
4.授牌颁证。市、区双拥办与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和社会组织签订拥军承诺协议,并授予牌匾、颁发证书。
五、有关说明
1.招募的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的具体责任和优惠项目,制定优惠项目清单,在醒目位置摆放优先标识、优惠的内容和幅度、提供的个性化专属服务等;拥军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具体项目。
2.各区(市)双拥办可将信誉良好、能代表当地社会化拥军工作创新发展水平的企业和组织推荐到市双拥办,参与评选市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
3.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可颁发双拥共建示范单位证书或匾额,可参加枣庄市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并适时推荐参加省和国家表彰评选。
4.各级双拥办对签订承诺协议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实行目录式、动态性、规范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申请表
2.市直及区(市)联系方式
枣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
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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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及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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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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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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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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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项目 |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区(市)双拥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市双拥办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市、区(市)双拥办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市直及区(市)联系方式
枣庄市双拥办:0632-8799076,zzsy@zz.shandong.cn
滕州市双拥办:0632-8023713,tzsxsyb@163.com
薛城区双拥办:0632-4483066,xcyf4486056@163.com
山亭区双拥办:0632-8020508,stqsyb@163.com
市中区双拥办:0632-3318806,szqbyjngzs@163.com
峄城区双拥办:0632-7559675,ycqsyb1@163.com
台儿庄区双拥办:0632-6611710,tyjrywz@zz.shandong.cn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690079,
gxqshsyzh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