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安置”的规定精神,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量化成绩公示如下: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4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档案量化成绩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实名向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电话:0632-7559676;地址:峄城区坛山中路21号;邮编:277300)。
附件1: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
附件2、关于退役士兵档案量化评分相同情况的说明
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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