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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6-00472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6-08-20 发布日期 2026-08-20
发文机关 区发改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发改字〔2026〕1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明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峄发改字〔2026〕18号


各镇(街道)学区、区直义务教育段学校:

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5〕17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24〕1号)等规定,现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是小学、初中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的课后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的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一般每月课后服务天数为22天,学校提供课后服务2课时/天,每生每月100元,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各学校可在政府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情况,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区教体局备案。

三、收费管理

(一)加强学校收支管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为服务性收费,应当按月据实收取。学校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向学生出具收费告知书,于次月据实收取费用,不得跨月预收。课后服务收费不得与其他费用一并收取。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每学期自愿向学校书面申请并签订服务协议,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规定在门户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段、服务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文件依据、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学校要建立规范的课后服务申请与退出机制。

(三)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学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开支渠道,避免增加学生负担。学校因不可抗力原因,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二)加强部门监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加强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及收费工作的规范和指导,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收费监管联动机制,发现违法违规收费线索,及时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日常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三)做好宣传引导。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解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各学校在做好收费公示同时,要积极主动向家长宣传沟通解释收费政策,及时回应家长关切。

五、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峄城区财政局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明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关于明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