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58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2-29 发布日期 2018-12-2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18〕33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字〔2018〕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

按照《枣庄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18〕81号)的要求,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室字〔2018〕16号)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科学准确评价我区营商环境便利度,推动全区上下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山东省、枣庄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全面评价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客观分析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推动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评价内容

参照枣庄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区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为“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获得信贷”“办理纳税”“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6个方面、17个子项目。通过电话调查、现场问卷调查、抽取案例等形式,调查了解具体办事环节所涉及部门审批和相关供电、银行等企业服务的实际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件数和满意度。

三、调查对象和评价范围

(一)调查对象。

1.企业开办申请人:新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具体办理人员。

2.企业获得贷款人:完成有抵押物贷款的新授信企业负责人或具体办理人员。

3.不动产登记人:完成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的企业或个人。

4.办理施工许可人:办理施工许可的企业负责人或具体办理人员。

5.用电报装申请人:完成电力供应的140千伏安及以下的企业负责人或业务办理人员。

6.企业办理税务人:缴纳税费的企业负责人或具体办理人员。

(二)抽样方式。营商环境评价以镇(街)为单位进行。电话调查以镇(街)为总体进行抽样,每个镇(街)在“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获得信贷”“办理纳税”“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6个方面各调查5家企业,全区共计210家企业。现场问卷调查发放至各镇(街),每个镇(街)在6个方面各调查5家企业,全区共计210家企业。案例调查从各镇(街)按抽三备一的比例抽取,全区共抽取28家企业。评价期间内,办理业务企业数量不足的,按实际数量抽样调查。抽样企业原则上按大、中、小、微分别占10%、30%、30%、30%的比例抽取。

(三)时期时点。年度评价从每年1月1日开始,3月底前完成,评价标准时点为上一年12月31日,评价时期为上一年度。半年评价从每年7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评价标准时点为当年6月30日,评价时期为当年上半年度。

四、评价方法

电话调查采用前沿距离法,得分用0—100表示。每项指标表现最优即“前沿”的镇(街)得分为100,其余各镇(街)通过线性转换计算出其与前沿值的距离,来反映其在前沿值与最差值之间的相对位置。现场问卷调查和抽取案例按照既定赋分值经换算后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方式根据每次评价工作具体要求确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使用,加权计算所得分值。评价完成后,发布各镇(街)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编制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分析报告。根据需要,参照此实施方案,可以适时抽取部分镇(街)进行评价。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牵头,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及国网枣庄峄城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评价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按照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向区统计局提供调查样本库。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各镇(街)新开办企业登记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各镇(街)完成办理施工许可的企业情况;区金融办组织中国银行峄城分行、工商银行峄城分行、建设银行峄城分行、农业银行峄城分行、枣庄农商银行峄城分行等提供各镇(街)完成有抵押物贷款的所有新授信企业情况;区税务局提供各镇(街)办理缴税业务的新增企业情况;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供各镇(街)完成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的企业或个人情况;国网枣庄峄城供电公司提供各镇(街)完成报装电力容量在140千伏安及以下的企业情况。提供的信息要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件数、负责人和业务办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分工,强化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与支持,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