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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5-01836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25〕13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峄政字〔2025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枣政字〔20257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是在峄城区行政区域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峄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镇(街)要同步设立相应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等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镇(街)及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其中,涉及普查经费事宜,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宜,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宜,由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峄城调查队、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事宜,由国家统计局峄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镇(街)要合理调配现有办公资源,做好普查用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日常工作保障落实;普查用手持移动终端要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合理测算申报配备;合理确定两员报酬标准,对上级拨付的两员报酬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挪用拖欠,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作用,构建全媒体宣传协同机制,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农业普查政策和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质量控制。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全区一盘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普查数据安全,提升普查工作质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附件:峄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峄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仲维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魏广魁区统计局局长

国家统计局峄城调查队队长

侯晓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军区发改局副局长

魏项羽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子夏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陈祖盈峄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温永婷区教体局副局长、区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区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刘小川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水务发展中心主任

张俊生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绪宪法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中前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付庚正国家统计局峄城调查队纪检员

峄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魏广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或工作分工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担任。该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文件文字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docx

文件PDF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