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决定就《枣庄市龙泉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龙泉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涉及榴园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针对《枣庄市龙泉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1月26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人数为18-25人。
听证陈述人为年满18周岁的市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采取自愿报名及单位邀请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峄城区峄山路3号)205室;报名信函寄至同一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件发送至ycstkjk@163.com。联系电话:8052681。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局将于2026年1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向听证参加人员发出通知。
附件:
1.枣庄市龙泉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听证会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2.枣庄市龙泉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6年1月9日